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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成都师范学院2026年上半年应用型 自考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2026-05-27 张柯论文指导

各二级学院、助学点: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成都师范学院2026年上半年应用型自考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文鼎论文管理平台系统(网址: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对论文进行检测。毕业论文(设计)必须通过查重检测合格后才能定稿和取得成绩。重复率要求不超过30%(含30%)。

2.毕业论文(设计)需由考生自行进行查重检测,查重检测报告由考生本人上传至论文管理平台,查重检测报告需与论文定稿一致,上传后不得随意替换或修改。未按时上传查重报告或重复率超过规定标准者,论文成绩视为不合格,须延期至下一批次重新报考。各助学点须严格把关,确保查重结果真实有效,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六)请各办学单位务必在2026年4月8日—4月13日期间选择时间进行论文答辩;2026年3月28日前登录系统上传论文答辩方案及填报答辩信息表;2026年4月14日—4月18日登录系统填报论文成绩;自愿放弃本次论文、未参加论文答辩及未缴纳论文答辩费的考生成绩填写“-1”。

(七)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报考且论文成绩合格的考生,其论文成绩由我校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系统,未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报考、论文成绩不合格、未缴纳论文答辩费者,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将不予上报。

(八)若各办学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报考生的论文答辩成绩,造成本次论文答辩成绩不能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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