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农村信用社“人才储备”简章

内蒙古农村信用社是为全区“三农三牧”、中小企业、县域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地方金融企业,是全区农村牧区最为重要的金融支撑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金融力量。截至2010年末,全区农村信用社共有机构网点2246个,从业人员2.4万人,资产总额1982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511亿元,各项贷款余额970亿元,存贷款规模均居全区金融机构前列。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同时为了适应全区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和优化人力资源结构需要,现公开选拔1000名高校毕业生作为面向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人选。具体事宜如下:
一、储备政策
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是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一项政策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在生产实践第一线储备、培养和锻炼,并逐步实现就业,储备期为2年。储备期间,储备人才享有所在储备企业同类人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政府对储备到企业的人才每人每月给予700元的补贴)。储备企业负责为储备人才发放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储备期满后,经储备企业与储备人才双方同意,可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
二、储备单位、岗位及人数
储备单位为全区84家旗县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储备岗位及人数分别为:业务岗位667人,文秘岗位99人,法律岗位103人,计算机岗位131人(详见内蒙古农村信用社选拔年储备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表)。
三、储备对象及条件
(一)储备对象:内蒙古自治区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储备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爱岗敬业;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3.业务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财会、经济、金融等相关专业),文秘、法律、计算机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岗位相应或相关专业)。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选拔储备程序
选拔储备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确定和公布入选名单、资格复审及体检、签署储备协议、备案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年7月20日―8月5日。目前在岗的服务基层各项目人员,包括今年已被录取的各项目服务基层人员(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特岗教师计划、西部志愿服务计划),不在报名范围之内。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受理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内蒙古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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