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银行社会招聘23人公告

内蒙古银行成立于1999年11月19日,前身是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资入股成为第一大股东,正式更名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关怀下,始终不忘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微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初心,牢记融通北疆、普惠城乡的使命,坚定不移地践行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高质量发展总要求,着力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已经成为一支服务地方、全面发展的重要金融力量。
内蒙古银行始终坚持人才强行、人才兴行,坚持以开放的心态吸纳人才、用好人才,不断打造崇德尚才、容才育才的环境,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为满足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分支机构工作人员,我行将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和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
一、招聘范围
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业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
对公客户经理岗4人、综合柜员岗19人,共23人。
(二)招聘机构
呼伦贝尔分行:新巴尔虎右旗支行3人,大杨树支行3人,共6人。
兴安盟分行:阿尔山支行1人,教育支行2人,科右前旗支行3人,共6人。
锡林郭勒分行:西乌珠穆沁旗支行3人,多伦支行4人,共7人。
二连浩特分行:营业部2人,前进支行2人,共4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自觉践行“两个维护”。
2.1987年1月1日(35周岁)以后出生。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西乌珠穆沁旗、新巴尔虎右旗、大杨树镇等偏远县域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4.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善于协同合作,执行力强。
5.具有报考机构县域户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符合内蒙古银行员工亲属回避相关规定。
7.存在以下情况不得报名:
(1)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犯罪记录的;
(2)有违反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4)对曾任职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
(5)因违反职业道德、操守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6)受到监管机构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门处罚累计达到两次以上的。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对公客户经理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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