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银行武汉城区支行社会招聘公告

湖北银行成立于2011年2月27日,总部设在武汉,是在原宜昌、襄阳、荆州、黄石、孝感五家城市商业银行的基础上,采取新设合并的方式组建的省级城商行。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湖北银行始终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推动实现错位经营差异化高质量发展,力争实现“十四五”期间成功上市,步入具有一定区域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城商行之列。现因武汉城区业务发展需要,诚邀优秀金融人才加盟。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武昌支行:社区支行柜员若干;
(二)汉口支行:客户经理若干;
(三)武汉自贸区分行:客户经理若干、综合柜员若干;
(四)江汉支行:客户经理若干、综合柜员若干;
(五)江岸支行:客户经理若干;
(六)?口支行:综合柜员若干;
(七)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客户经理若干;
(八)临空港开发区支行:客户经理若干、综合柜员若干;
(九)汉阳支行:二级经营类支行(筹)行长1名、客户经理若干、综合柜员若干;
(十)洪山支行:社区支行柜员若干;
(十一)长江新区支行:客户经理若干、综合柜员若干;
(十二)青山支行:客户经理若干、综合柜员若干;
(十三)江夏支行:客户经理若干、综合柜员若干;
(十四)黄陂支行:客户经理若干、综合柜员若干;
(十五)新洲支行:客户经理若干、综合柜员若干;
(十六)蔡甸支行:二级经营类支行(筹)行长1名,会计主管1名,客户经理若干、综合柜员若干。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具备较强抗压能力、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能够认同湖北银行企业文化和价值观;
4.无违法和不良信用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5.符合我行员工回避制度要求,符合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6.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具体岗位条件
1.二级经营类支行(筹)行长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3年(含)以上金融工作经历(在银保监会、证监会所监管的持牌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工作经历)和1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熟悉应聘区域金融市场,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良好的服务意识。
2.会计主管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具有3年以上的银行柜面从业经历;
(3)熟悉银行柜面业务流程及风险防控要点,具有较强的风险防控意识和协调管理能力。
3.客户经理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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