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金融优惠政策操作指引

一、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提供授信、展期、续贷、降息减费的优惠政策
一)
具体优惠政策
1.提高办贷额度。
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中的小微企业客户,可申请单户不超过3000万元的授用信业务。
2.实行优惠利率。
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中的小微企业客户,可申请执行最优惠贷款利率。其他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小微企业客户,可根据业务品种、期限等申请执行差异化优惠利率。办理抵押e贷的小微企业客户,3月份起可申请执行LPR-25BP优惠利率。
3.放宽贷款展期。
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客户,可申请对原贷款进行展期,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3月31日(含)前到期小微企业线下贷款,客户可申请累计不超过原期限且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贷款展期。
(2)疫情防控相关领域、受疫情影响较大领域以及稳就业、惠民生相关领域小微企业客户,可申请累计不超过原期限且最长不超过1年的贷款展期。
(3)2024年6月30日(含)前到期的线上小微企业贷款,可申请累计不超过原期限且不超过1年的贷款展期。
(4)展期到期后仍还款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客户,可申请办理无还本续贷等相关业务。
4.增加授信额度。
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客户,因经营需要资金需求扩大,可申请增加授信和贷款额度,单户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农行原有额度+本次新增额度),其中增加部分申请信用方式的须满足信用贷款条件,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且不超过原授信金额的50%。新增用信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5.放宽续贷业务准入标准。
2024年6月30日前,办理续贷业务的单户授信1000万元(含)以下小微企业,评级准入条件统一下调至BBB-,续贷额度可不因财务指标下降受到限制。
6.优化担保条件。
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客户,短期内无法办理抵(质)押登记的,可以申请信用方式发放贷款,待条件允许时再追加抵质押担保。
7.实施减费让利。
小微企业贷款除利息外农业银行不收取其他任何贷款相关费用。
二)
优惠政策执行期限
防疫重点支持的小微企业客户优惠政策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其他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有效期至2024年2月19日。如遇国家或农总行政策调整,以调整为准。
三)
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疫情期间各项优惠政策适用于农业银行小微企业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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