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2024年省级(辽宁省)农商行总行部门副总经理选聘公告

2024年省级(辽宁省)农商行总行部门副总经理选聘公告
根据组建省级(辽宁省)农商行的工作安排,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公开选聘省级农商行总行部门副总经理。
一、选聘对象
国有大型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政策性银行、金融管理部门、其他金融单位等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
二、选聘职位
零售金融部、乡村金融部、社区金融部、小微金融部、财富管理部、银行卡部、数字金融部、公司金融部、机构业务部、金融市场部、中间业务部、特殊资产经营管理部、信贷管理部、授信审批部、风险管理部、信息科技部、运营管理部、计划财务部、法律合规部、战略发展部(董办/改革办)、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办公室(党办/党宣/党群/监办/工会办)、行政安保部、审计部、清收中心、党委巡察办公室等26个部门副总经理,具体职数详见附件1。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行业内体系、架构、流程。
3.系统性思维及逻辑条理性好,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执行力强。
4.认同省级农商行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愿意在省级农商行长期发展。
5.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职业道德和优良作风。
6.具有担任拟应聘岗位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
7.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8.符合金融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具体条件
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男性年龄不超过47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具备5年及以上金融工作经历,同时应满足如下之一任职经历:
(1)具有国有大型银行总行二级部门副总经理,省级分行部门副总经理、副省级市分行部门副总经理,地市级分行副行长(含同职级实职)任职经历;总行二级部门内设团队主管,省级分行部门内设团队主管、副省级市分行部门内设团队主管,地市级分行部门经理(含同职级实职)任职经历,原则上任职满3年,条件特别优秀的任职年限可适当放宽。
(2)具有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省级分行、副省级城市分行部门副总经理,省级分行、副省级城市分行下一级分支行副行长任职经历;省级分行、副省级城市分行部门内设团队主管,下一级分支行部门经理(含同职级实职)任职经历,原则上任职满3年,条件特别优秀的任职年限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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